关 键 字:
卫 星 云 图 专 业 服 务
台 风 动 态 指 数 预 报
气 象 短 信 气 球 施 放
 

非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告知书

发布时间:2007年3月16日
(一)、建设单位办理防雷工程委托
1、依据:
(一)设定依据
1、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(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)第十一、十三条
2、《嘉兴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》(嘉兴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)第八条、十一条
(二)规定依据
1、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(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)
2、《嘉兴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》(嘉兴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)
3、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
2、条件:
全市范围内的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筑物、构筑物等建设项目;
3、程序:提交资料→办理委托→设计审核→施工监督→竣工验收
4、数量:无数量控制
5、全部申报资料:
1、填写《防雷工程设计审核、施工监督、竣工检测委托书》;
2、项目投资批文复印件一份;(年度计划)
3、建筑设计图纸:全套电施图、部分建施图、结施图,总平面图、文字说明各一份;
4、填写建设项目防雷设施基本情况表(图纸不全者不予受理)。
六、承诺时限:
一般工程2个工作日;
重大工程5个工作日
施工监督:2个工作日
竣工验收:5个工作日内
七、收费标准、依据:
收费标准:
1、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:
⑴、三类:建、构筑物、易燃易爆场所费:每幢建筑物建筑面积按0.15元/㎡计收;
⑵、一、二类:建、构筑物费:每幢建筑物建筑面积0.15元/㎡外,另加30%收取;
⑶、每幢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收;
2、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:
⑴、三类:新、改、扩建、构筑物费:每幢建筑物建筑面积按0.8元/㎡计收;
⑵、一、二类:新、改、扩建、构筑物费:每幢建筑物建筑面积0.8元/㎡外,另加30%计收;
⑶、每个建、构筑物检测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收;
3、电气设备等电位接地验收检测费:
⑴、一、二、三类:新、改、扩建、构筑物费:每幢建筑物电气设备等电位检测按100元/点计收;
⑵、一、二、三类:新、改、扩建、构筑物费:每幢建筑物电气设备等电位检测点高度15米以上每增高5米每个检测点加收5元;
⑶、每个建、构筑物检测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收;
收费依据:
浙价服【2008】267号
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
 

版权所有:平湖市气象局 邮编:314201 电话:85522246 Email:phqxw@126.com
联系地址: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天妃路旗下营路25号 备案证编号:浙ICP备05015904号
制作维护:嘉兴市中科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维护电话:82159831
访问人次